EB-5 投资移民法案,简称 EB-5,是指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此类别自1990年创设以来,对申请人之资格条件在历经两次修改后,目前是所有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渠道,被称为"绿色快车道"。
根据美国移民法的定义“特殊人才”简称EB-1A,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特殊人才移民和杰出教授研究员、跨国企业经理同属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别。如果申请人能够符合第一优先中特殊人才移民的条件,那么这将是最快捷和便利的美国移民渠道。
专业人士如工程师、律师、会计、研究员、高科技人才、电脑专业人士等,在美国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H-1B由美国雇主提出申请,受益人可在美国停留最长六年。已经提出绿卡申请的H-1B工作签证持有人可提出超过六年的H-1B申请。 H-1B签证可转换成其他签证,或申请永久居民身份。
配偶申请、父母申请子女、子女申请父母、兄弟姐妹申请、领养子女;国家利益豁免NIW、杰出教授及研究人员EB-1B、高学历技术认识、非技术工人、跨国企业经理人EB-1C、交流访问学者、劳工纸;跨国企业技术人员、特殊人才工作签证、投资移民项目考察签证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