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必须全时制(Full-time)学习研究生:只要向学生顾问获准,仍然属全时制学生。
大学专科生:在政府认可的具 有学院专科水平的学校学习语言、文科、美术或其他非职业性课程的学生,每周上课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中小学学生:需达到学校所规 定的最低上课时间在技术、职业或其他非学术性 学校学习的学生:如以课堂授课为主,每周上课时间小得少于18个小时;如以实验室授课为主,每周不得少于22个小时。
2) 学习的目的必须是为了取得学位、毕业证书或学习证明,而不是仅仅为了增加学业背景,即被移民局授权可以签发I-20的学校。
3) 申请就读的学校系美国移民局所批准同意有权招收外国学生的学校。
4) 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5) 有足够的经济来源,以供自己不依靠工作在美国完成学业,最好的证明是申请人的父母或 亲戚出具的书面承诺及具经济担保能力证明。
6) 有返国意图。学生签证是一种临时非移民签证签证,因此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表明在 完成学业后将返回其居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