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特殊人才绿卡是移民美国最快捷的渠道。
特殊人才移民又被很多人称为杰出人才移民。根据美国移民法(Immigration & Nationality Act)第 203(b)款(1)条(A)项的定义,“特殊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简称EB-1A,又称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卓越专业能力,在其领域中少数的顶尖人物之一”。特殊人才移民EB-1A、和杰出教授研究员EB-1B、跨国企业经理EB-1C同属职业移民中的第一优先类别。第一优先移民签证配额约占全部移民签证的28.6%,即每年大约4万个名额。长期以来,每年的第一优先移民配额都没有使用完,剩余的配额被分配给了其他的移民类别,例如第二优先和第三优先。
因此,如果申请人能够符合第一优先中特殊人才移民的条件,那么这将是最快捷和便利的美国移民渠道。
二、 特殊人才移民的申请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出陈述。
1.申请人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里具有特殊能力,取得很高成就,得到广泛认可,被认为是该领域中出类拔萃的人物之一,享有国家级或国际性的声誉与成就(需要证明的重点)。
2.申请人在获得特殊人才绿卡后,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其领域内的工作。
3.申请人的工作将会对美国社会的相关发展做出贡献。
三、 怎样证明申请人具备特殊能力是申请的重点。
1. 申请人是否曾经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项。
申请人只需证明曾经获得过一次或一次以上的重大国际知名奖项,无须提供其它证据,即可证明其特殊能力。一般来说,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牌或奖杯,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等,均可被接受为重大国际知名奖项。
2. 申请人是否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
并不是只有获得诺贝尔奖或奥林匹克奖等重大国际奖项的人才算是特殊人才。移民法提供了另外一种相对宽松的衡量标准,即申请人只需符合移民法规定的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条,就可以满足移民局对特殊能力的要求。本律师事务所申办的大量特殊人才案例都是以此种标准提出申请并获得成功的。
1)“次级的全国性或国际性奖项”。在其领域內,曾获得一些国家奖项(不一定是美国的)或国际认可奖项,证明在该领域內取得的成就(次级奖项是对比重大国际奖项而言);
2)专业协会的会员资格。此类专业协会由该领域的国家或国际专家评定具有杰出成就人士才能加入为会员;
3)专业刊物及主要商业出版物发表过关于申请人及其相关工作的报导,或曾有重要媒体报导过申请人以及申请人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成就(文章必须包括标题、日期、作者、必要时应加以翻译);
4)曾以个人或委员会成员身份担任评审,对其专业领域或其它相关领域內他人的作品进行评审鉴定;
5)曾作出过学术研究领域或艺术领域的独创、原创性的重要贡献;
6)在所属专业领域內的国内、国际期刊或其它重要媒体上发表过专业作品,如学术论文,书籍、专著等;
7)在国家级或具有较高声誉和较大影响的艺术展览会或学术会议等场所举办作品展览或进行学术研究等活动;
8)在工作机构、重要专业组织、团体担任主要领导职务;
9)申请人的薪资、报酬、或待遇远远高于其它同行;
10)在专业领域获得商业性成功。
如果上述10项标准对当事人的职业不适用,申请人可以提交「相似证据」来证明特殊能力。
四、 关于申请人的推荐信:
对于有些申请人来说,在某些方面并没有强有力的支持文件,但是如果有足够分量的推荐信,对于申请成功是很有帮助的。撰写的推荐信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者发表评论的资格。
2.申请人的背景和成就,以及对申请人原创性的重要贡献的评论。
3.对于申请人的出版物,所获奖项,专业协会会员资格的重要性的评论。
4.能够使申请人在同行业脱颖而出的特别知识,能力或经验。
5.申请人将利用这些特殊才能在将来从事的事业中使美国受益。
五、 美国 EB-1A特殊人才移民的优势:
1.快捷,无排期,可在最快的时间内取得美国绿卡。
2.在中国国内就可以申请,申请人在等待期间不需要辞掉目前的工作,不需要工作单位的批准
3.可以自己向移民局提出申请,不需要获得雇主支持和永久性工作承诺。
4.不需要申请劳工证,避免繁杂冗长的美国劳工部审批手续。
5.在等待特殊人才移民批准的同时,申请人可以递交其他类型的移民申请;例如NIW国家利益豁免移民申请(要求条件更低以确保移民成功)。
6.一人申请,配偶和21周岁以下的单身子女可以同时获得绿卡身份。
7.特殊人才移民申请批准函只要申请人的工作能力没有变化就会一直有效。
8.直接获得永久绿卡。
9.费用低廉,无需像投资移民一样支付巨额投资款。
10.自由选择在美国任何一个城市居住生活,自由进出,没有移民监。
11.享受与当地居民一样的福利待遇,子女可就读美国公立学校免学费。
12.五年后可以选择申请成为美国公民,美国护照在全球150多个国家免签证。
如果对特殊人才有兴趣,请把你的简历发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