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外籍员工在申请签证前的三年内,至少在美国以外的海外公司连续工作一年。
2.外籍员工所工作的海外公司必须与美国公司有某种形式上的联系,如母公司和子公司,分支机构或者附属机构。
3.外籍员工所工作的公司必须有相应的资格,在整个轮换工作期间,在美国和海外都有业务开展。
4.外籍员工在美国的海外公司担任经理级职务(L-1A)或者需要专业知识的职务(L-1B)。
5.外籍员工赴美的目的是仍然担任经理级职务或者发挥自己专业知识的特长。
6.外籍员工的教育背景和相关经验适合即将赴任的职位。
7.在轮换完成后,该外籍员工应离开美国。